2023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衡水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聚焦重点领域,锚定目标要求,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截止目前,环资领域立案618件,制发检察建议466件;食药安全领域立案153件,制发检察建议108件,其中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8件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件入选法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12项经验获最高检、省院推广。


践行绿色发展持续深化环资专项监督


聚焦河湖保护,深化“益水安澜”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集中行动,突出衡水湖、大运河、南水北调及重要河流沿线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开展巡河96次,踏查河道663.1公里,发现问题89处,立案81件,其中整治黑臭水体2处,督促治理恢复污染水源地1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7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52.08吨,全力守护河湖水质环境。


聚焦大气污染治理,围绕散煤露天堆放、施工扬尘、道路交通扬尘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源开展精准监督,立案37件。安平县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8.15生态环境日典型案例。景县院、阜城县院结合企业喷漆作业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大气污染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企业管理,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聚焦重污染行业规范治理。桃城区院、深州市院围绕汽修行业、二手农机器具拆解等废旧机油处置不规范污染土壤和周边水质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实地踏查、卫星遥感图斑、高标准农田矢量图等方式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38个,130余万亩,发现项目质量不合格、建后管护不到位、“非农化”等问题线索30余条,立案26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八厅内刊予以推广。其中枣强县院推动解决“非粮化”问题耕地被省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典型案例。冀州区院督促相关单位更换配套电力设施被最高检评为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典型案例。


融合生态文化保护   深化专项监督效果


守护大运河碧波荡漾,市检察院将专项监督与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合,牵头举办益水安澜·大运河(京津冀鲁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专项活动,运河沿岸京津冀鲁四省(市)九地检察机关齐聚湖城,共商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服务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实践。活动开展后,沿岸故城、景县、阜城三县联合开展实地勘查68次,收集24处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和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动态数据,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修复堤岸历史风貌。


创新文化赋能,市检察院联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共同举办“观鸟衡水湖”主题征文活动,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投稿近300篇,《天堂鸟》等97篇佳作获奖并集结成册,相关工作被央广网等主流媒体平台报道转载,阅读量超72万+,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生态文化传播效应。同时,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其中《危废填埋场的“华丽变身”》、《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三字经》、《保护地龙记》、《衡桥月夜》等多部作品在高检院、省政法委、省院、司法厅评选活动中获奖。


筑牢食药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紧盯网络平台、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消费者权益, 发现美团、饿了吗等网络外卖平台网络平台未履行资质资格审查、同城直送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违规售卖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等行为,立案14件。


 围绕“冀菜”“净菜”进京,针对果蔬农产品质量溯源、农药残留检测、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产业链缺乏监管等问题,开展监督工作,饶阳县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规范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守好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 


聚焦群众身边的“小事”,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居民区周边小超市、养老机构、农村集市小摊点、自动售货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监督,立案43件。市院、武邑县院针对快餐店普遍存在的高温食物“塑料袋套碗”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运用科技赋能做深专项监督


充分发挥科技作用,熟练应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对平台推送的同类线索分析研判,挖掘深层次问题,追溯前端,实现监督从“抓末端、治已病”转向“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普遍性问题整改,平台运行以来,通过平台办理案件606件,有效解决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线索发现散的问题。


探索提升指挥调度功能,提高办案质效。利用平台指挥调度办案现场45次,开展重点案件研判21次,听取汇报、召开工作推进会37次。其中,枣强县院通过指挥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一体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源浪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办案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