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水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坚决贯彻国家、省关于心理健康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健康衡水”创建的重要内容,夯实措施,多点发力,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部门协作。通过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7个部门联动配合,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工作中掌握主动。


落实基层综合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了由政法、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管理小组,村级建立了由村(居)委会主导、相关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基本形成各层级精神卫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设精神卫生医联体。全年派出精神科、心理科医师共108人次到基层进行对口帮扶指导。综合医院均设置了精神(心理)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抽取6家医疗单位专家30余人,组成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制定了心理干预工作方案;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培训班,培训医务人员140余名;开展应急演练3次,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的能力。


搭建服务平台。全市已建有衡水市精神心理研究所、衡水市心理卫生研究所、宋荣香青少年心理研究所等5个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配备精神科医师或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协调志愿者,为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开通服务(援助)热线。开通市级心理援助热线(0318—2117120),确保7天×24小时畅通,安排具备相应资质且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承担线上咨询工作。


完成基线调查。在深州市和景县部分乡镇对18周岁及以上当地常住居民开展了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基线调查,调查内容涉及个人情况、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状态、焦虑状态、强迫状态、睡眠情况、疾病治疗情况等多方面的测试,此次调查为落实“健康中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社区筛查随访和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高风险患者随访技术指导工作,评估高风险患者390人,其中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316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信息交换。


做好居家患者药物治疗工作。市卫健委已为597位建档立卡脱贫户免费发放价值39.06万元的药物,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以奖代补”工作。积极开展家属疾病护理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监管能力和患者的生活质量,受益家属11200人。


开展隔离人员心理干预。为隔离点和封闭管理居家人员进行心理监测和疏导,针对不同人群发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评估,尽早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和采取干预措施,发现严重精神心理行为、群体心理危机苗头、高风险倾向人员等情况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关机构及时处置。


作者:郭攀攀、杜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