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动摇,积极创新衡水府院联动举措,以季度“行政争议化解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统计分析函”(以下简称行政败诉分析函)为有力抓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呈递涵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和建议、典型案例的报告,为市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精准参考,为法治衡水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市法院秉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充分征询行政相对人意见,深入剖析实质争议核心,运用专业智慧和司法温情,巧妙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行政败诉分析函”,对每季度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以及成功化解数据进行详细汇总,以数据为证,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法治社会建设筑牢根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法定要求,也是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增强法治素养的重要契机,更是彰显法治政府形象、提升公信力的关键举措。市法院对开庭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后函告市政府,同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列入依法治市的通报范围,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有力督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在行政机关败诉及原因分析环节,市法院以专业视角,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三个关键维度,对各执法机关出现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梳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供精准导航,助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同时,深入分析败诉数量较多的领域以及背后深层次问题,重点提示行政机关关注行政相对人反复多次提起相关诉讼的症结所在,引导行政机关将工作重心聚焦于争议的实质化解。今年6月,市法院联合市政府印发了《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和行政行为自行纠正实施细则(试行》,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实现社会治理的良性循环,为法治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行政败诉分析函”注重以案例提示典型问题,市法院以类案运用为手段,将每季度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具有示范作用的败诉案件,挑选之后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这些典型案例如同一面面镜子,映照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与不足,通过案例指引,促使行政机关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担当,共同守护衡水法治蓝天。


目前,市法院已向市委市政府呈递五份高质量的“行政败诉分析函”。制度实施以来,衡水两级法院实质化解率较2022年提升10.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4年达到97%,其中2025年一季度为100%;行政案件受案量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较2022年已下降21.92%。市法院制发的“行政败诉分析函”成为政府分析依法行政规律、提升执法质量、促进实质解纷的重要措施。


接下来,市法院将不断创新衡水府院联动工作举措,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为衡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