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衡水市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此外,故城县、景县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被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我市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县同创”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责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提升市域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新高地。


推动依法行政呈现新态势。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一规划两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的基础根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21年以来,我市共提请人大审议市级地方性法规4件,制定政府规章 1件,积极推动省级地方性法规《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出台,助推衡水湖迈入省级“专法”保护时代。选取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8名立法专家顾问作为立法工作的智力支撑、专业支撑和密切联系群众平台,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地方标准,“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地方标准”被省司厅列为 2022 年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试点。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度。积极推进有衡水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打造“三最”营商环境作为我市标志性亮点工作来抓。对违反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等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失效2件、废止7件、修改10件。开展“减权”“放权”,实现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最少,作为全省唯一启动全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评估。深入实施公证便民,全市11家公证处远程视频公证系统全部与河北政务服务平台“冀时办”对接,开展阶段性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工作,下调9类涉企公证服务收费。创新完善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制度机制,促进商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高度肯定。


树立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乡镇综治中心实战化平台,“9+X”系统、“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3个平台全部接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衡水市乡镇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印发《衡水市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文书示例文本》等指导文书,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支持阜城县做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25项。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政府形象和城市影响力出发,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创新举措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活动之中,齐心共绘和谐稳定新篇章。衡水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4 年全省第一,法治政府建设公众满意度逐年上升。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推动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接听处理群众反映事项 58.4 万余件次。推进“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成智慧安防小区1594 个,建成率100%。扎实推进“宪法七进”、普法邮路、“法治书香润衡水”等特色创新品牌,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