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并形成《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该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每半年自查一次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县局监督整改落实,确保自查实际效果。食品生产企业结合“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管理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控机制,把风险关键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是否明晰,作为自查重点,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和半年来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截至7月底,全市360家食品生产企业中,除15家长期停产外,其余345家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自查报告率和自查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有力提升了全市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企业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助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