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小刘沉迷于网络直播平台无法自拔,70天的时间,将父母的158万积蓄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


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


据北青网消息,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晚上基本无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赏、致谢、单独表演,更多打赏。


多次互动后,小刘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会打赏出去,有时每晚多达两三万元,直到两个多月后被父母发现。


随即,小刘父母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退还打赏的158万元,遭到拒绝后,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小刘一家158万元。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前,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


据《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首次触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这些孩子成长于网络环境,有的甚至还没学会认字,就先学会了上网。 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手机是未成年人主要使用的上网设备。在受访的未成年人群体中,63.6%的未成年人有自己可以上网的手机。除了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智能手表、早教机等,也将未成年人的生活与网络紧密连接。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从立法的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