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保障……近日,为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衡水市印发了《衡水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14条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制定出14条工作措施。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衡水市将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优化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加强儿童医疗保障;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制订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完善生育假期待遇保障机制。同时,提升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扎实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孕妇产前基因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等。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衡水市将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病房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加快儿童友好和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增加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优化预防接种服务等。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娃娃屋”建设,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保障,落实入托补贴和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同时,依托基层公办性质医疗机构,设立托育服务健康驿站,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托育服务”模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等的积极作用,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以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育儿指导服务。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为6至24月龄婴幼儿补充营养包,鼓励和指导制订中小学生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等。
强化经济、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衡水市将加大经济补贴力度,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发放结婚消费券、托育券,落实市级“母亲圆梦”和三孩分娩补贴;加强税收、金融、保险政策保障,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稳妥有序调整城乡学校布局结构,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参与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同时,衡水市加强住房支持保障,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对符合条件且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可优先配租配售套型面积较大的房源;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优化多子女家庭通过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协调机制,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依法查处就业性别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衡水市积极创建生育友好人文环境,加强对孕产妇孕期、产后的人文关怀、情感支持和必要的心理疏导干预;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灵活休假,弹性安排工作时间方式;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在公共交通设施、大型公共场所配置标准化育婴室、母婴绿色通道,提供孕期哺乳期便利服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积极开展福利性托管服务。同时,衡水市大力开展生育友好宣传倡导,加强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大力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深化婚俗改革,积极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