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不断升高,臭氧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因子。进入7月份以来,我市打响臭氧污染防治会战,重点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为“衡水蓝”保驾护航。


形成臭氧的氮氧化物和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复杂,排放源包括喷漆喷涂、餐饮油烟、机动车排放等。对此,我市精准施策,加大监管,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散逸以及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建立VOCs排放源清单,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逐一建立管理台账。鼓励企业实施错时生产,合理安排涉及臭氧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错开7-9月;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当预测到将出现长时间高温低湿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相应时段;优化调整加油站装卸油作业时间。


我市还对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非经营性职工食堂开展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率达到95%以上,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集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合规加油站汽、柴油进行质量抽检,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