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张某“碰瓷”酒后驾车的驾驶员,被经验丰富的冀州交警慧眼识破,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肇事者张某因寻衅滋事被冀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


3月25日3时59分许,冀州区交警大队事故值班交警接到指挥中心警情,称冀州区迎宾大街与长安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勘查,交警发现,赵某驾驶白色货车在长安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前部与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右侧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赵某有浓重酒精气味,遂立即对其进行检测。同时,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经验丰富的交警发现,两车碰撞方式、点位、驾驶人状态均不符合常理,他们没有立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是固定现场证据后,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录像反复查看。结合赵某提到“在其吃饭的地方,见小车上另外一个人在自己汽车周围转悠过好几次”的说法,交警意外发现,驾驶人张某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嫌疑。最终,在证据面前,张某交待了自己发现外地车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车,便悄悄驾车尾随其后,实施“碰瓷”的事实。


随后,交警将张某移交冀州区公安局,张某因寻衅滋事被裁决行政拘留。驾驶人赵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姚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