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德生命人寿多家分、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频频被监管部门处罚。
8月6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庆阳监管分局罚款11万元。卞建武(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庆阳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马小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庆阳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贺静(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庆阳中支营销培训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6月23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惠州监管分局罚款12万元。同时,对刘亦宁(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
6月20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抚州监管分局给予行政处罚。其中,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11万元;对吴凯、涂玉婷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内控管理不到位”,被抚州监管分局给予行政处罚。其中,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2.5万元;对吁智文、周琳、席韬顺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
6月11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吉林金融监管局罚款8万元。同时,姜崴(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银保管理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警告并罚款2万元。
5月22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嘉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陈飞琴(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5月1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虚挂保单、银保业务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被大理金融监管分局处罚。其中,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20.6万元,对责任人张建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5月9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因“银保佣金财务记录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罚款21万元。何劲(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2月6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被唐山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赵玉(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董郸(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内勤)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1月1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违法违规行为”被衡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5万元。于安(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1月3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乌海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杨春玮(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常德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杨芳(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本级营销服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年11月21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因“财务记录不真实”被广元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7万元。冷飞(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广元中支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4年9月9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1万元。贾书魁(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作者:金言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