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衡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衡水市文物局)发布《衡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倡议书》,倡议市民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文化遗产的魅力。
衡水市历史文化悠久,文物遗存丰富,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遗存点1192处,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等六大类。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是衡水市特有的、不可复制的,是宝贵的文化财富。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旨在摸清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资源情况,并将其纳入大数据管理。普查覆盖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已认定、登记的文物以及新发现的文物。
为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提高全民参与保护文物的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衡水市文物部门向广大公众发出以下倡议: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做守法公民;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自觉爱护文物,保护文物古迹,做文物保护人;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不刻画、污损、损毁文物,发现或捡拾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部门;勇于同盗窃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等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文物;对一切违建、乱建等影响和威胁文物遗址保护的破坏行为,要坚决制止,积极举报,不可视而不见;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本地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