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卫健委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务实担当,主动作为,使全市老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认真落实老年人普惠政策。市卫健委持续推动《老年人优待办法》和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落实落地,各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老年人优先”标志,公园等实现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文化娱乐场所和体育活动场所对老年人免费或半费,公共交通工具和站点普遍设置了老年人专用座席、专门窗口和服务设施,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待政策,老年人看病就医优先挂号并享受优惠照顾。全市统一建立高龄补贴制度,2020年全年发放高龄补贴4470万元,惠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9.02万名老年人。对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0年末,管理人数达到44.38万人。全市建设41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达到6669张。推动开展“助老安康”工程,为全市19万名老人撑起了抵御意外风险的“保护伞”。


着力提高老龄健康服务水平。市卫健委扎实开展老年健康管理及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培训会议,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老年人知晓率和参与度。2020年我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87%,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省定目标。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持续对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情况进行部署推动,截至目前,全市26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设立老年病科22家,比例为84.6%,高于省定2021年不低于48%的工作目标,在全省排名第一。推动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2020年,我市哈院、四院北院区等3家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被确定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今年申报市中医院等2家机构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目前,5家机构正对照安宁疗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持续打造老龄工作品牌。衡水市扎实开展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制订“敬老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和实施步骤,加大协调宣传力度,把创建活动推广到涉老部门窗口单位,特别是在老人关注度较高的医疗、司法、养老、交通等6个行业中重点推开,取得显著成效。经国家卫健委评审,市人民医院等2家单位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敬老文明号”,随学斌等4人被评为全国敬老爱老模范人物。扎实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抓手,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8月份,武邑县文昌社区、桃城区桥东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扎实开展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市县两级卫健、民政部门对照遴选标准,通过开展调研督导、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推动培树单位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去年以来,阜城县被评定为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县,市四院北院区、景县二院医养中心、安平县春晖园等6家机构被评定为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扎实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提高老年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年底我市40%以上医疗机构要创建达标,2022年80%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创建工作。



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卫健委按照“广泛发动、自愿培训、基础应用、普及普惠”的原则,全面开展智慧助老行动;重点针对预约挂号、健康扫码、手机支付、网约车出行等老年人常用生活场景,帮助或协调解决智慧时代老年人遇到的日常难题;积极引导多方参与,组织动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涉老社会组织、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大学、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员等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将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列为无偿法律服务清单,开展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受理老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截至目前,共为求助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0多次,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20余件,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鲁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