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2021年度扬尘污染防治工作,4月12日,市大气办召开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六次调度会。会议由市大气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燕芳主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就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和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就2021年第一季度扬尘降尘量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各县市区扬尘污染问题立案处罚情况及3月22日—4月9日扬尘污染排查整治行动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衡水市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部署。
肖燕芳强调,首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扬尘污染各项管控措施落实,紧盯降尘量监测数据和PM10浓度的改善情况,统筹做好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和扬尘网格化精细化管控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扬尘降尘量和PM10浓度的改善。同时各县市区要将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和扬尘网格化精细化管控工作有效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摆样子。下一步,市大气办将对各县市区精细化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然后加强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管,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超标排放行为,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公司的监管,做好年度评价工作,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等违法现象。下一步,市扬尘办将对经常超标报警等不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四方质控,确保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宋爱勇要求,首先要充分认清扬尘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市直部门要以此次排查整治和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聚焦检查重点,逐条对标对表,通过规范整治一批,严肃查处一批突出扬尘违法问题,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遏制扬尘污染超标排放和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坚持分类施策,施行差异管控。要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对不同环境问题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对轻微环境问题、潜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发放《环境风险隐患提示函》,指导帮助企业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对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最后要加大问责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要坚持整治见成效为导向,以取得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为根本,聚力问题整改落实,对移交的扬尘污染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定期跟踪核查、全过程管控,确保扬尘污染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工作开展不严不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此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扬尘治理办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