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衡水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我市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给予贴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激发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投资活力。
贴息范围包含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设备建设更新等。
根据安排,我市按照农业经营主体实际贷款使用期限及使用额度,对规定时间内产生的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年化2%,单笔贷款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进行补贴。同一笔贷款不享受重复贴息政策,贴息前须先完成利息支付,贴息资金用完为止。
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了解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要求、具体规定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主体,取消贴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