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是犯错的终点, 而是警醒改正的起点。


2025年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250万元。违规行为涉及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测算不合理;不良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审慎等。


仅仅时隔4天之后,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再次因为信贷业务违规,贷款三查未尽职,被监管层开出30万元罚单。


企业预警通显示,2月份股份制银行罚单排行中,民生银行以280万元金额排在招商银行之后,这反映出民生银行在风控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也让市场对其未来的合规经营能力产生了疑虑。


“领跑”2025年前2月股份制银行罚单榜


企业预警通显示,2025年前2个月以来,民生银行罚单规模达2410.17万元,位列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名。


具体来看,1月27日,央行官网公布2025年首批罚单。民生银行因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9.07万元,罚款1705.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显示,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妨碍监管工作;7.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巨额罚单之下,民生银行多名管理人员被罚。处罚公示显示:


赵某斌(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许某彬(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风险总监)、温某海(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洪城支行行长)、王某(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客户经理)、罗某顺(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0万元、10万元、0.4万元、0.8万元、7.1万元。


田某伟(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零售质量控制部总经理)、曾某伟[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源里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杨某(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源里支行客户经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妨碍监管工作负有责任,均被罚款7.1万元。


杨某(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贾某刚(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某(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屠某俊(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谭某慧(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总裁)、任某龙(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均被罚款3.5万元。


段某芳(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李某德(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均被罚款2.5万元。


王某峰(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企业预警通显示,2020年以来,民生银行收到千万以上罚单似乎已成“家常便饭”。具体来看,2020年2月,该行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款2360.00万元。同年9月,该行因违规经营,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没金额1.08亿元。


2021年7月,民生银行行因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逾期未履行行政义务被罚款1.15亿元。


2023年2月,民生银行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资金占用等问题。被处罚款667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万元。2023年8月,再次因为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被罚款4430.00万元。


据统计,2020年以来,民生银行千万级别大额大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3.5亿元,昔日的“小微之王”已然沦为了今天的“罚单之王”。


透过民生银行这一张张千万罚单,又能看到多少合规顽疾?信任是金融行业的基石,是金融机构声誉和品牌价值的核心。当下金融强监管时代的到来,决定了合规经营已然成为银行业发展的关键命脉。未来民生银行若是不能扎牢内控防火墙,长此以往,也将对该行业务扩张造成不利影响。


作者: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