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这工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太感谢了!”7月19日,衡水市武强县周家窝镇西安院村村支书和听障人士崔某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执法 尽职尽责为民”的锦旗送到桃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表达谢意。


据了解,2024年4月1日,桃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崔某家属的电话投诉称,2023年6月至7月,崔某在衡水某洗染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公司拖欠其工资6000余元。收到该投诉后,桃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赴该洗染公司展开现场调查,经对公司工人、负责人等进行询问核实后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欠薪问题基本属实。



随后,依托与检察机关设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桃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案件线索通告桃城区检察院。桃城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经初步审查认为崔某系听障人士,诉讼能力较弱,属于可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桃城区检察院与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联合调查取证,运用联调机制、融合机制,协同履职,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经双方重新核算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崔某工资6416.34元,并于4月30日结清。


该案件和解后,桃城区检察院并未就案办案。他们在办案中发现崔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积极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崔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将司法救助金直接打入崔某提供的银行卡中。


最终,“劳动监察+检察院”携手联动,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治理”模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在此提醒,用人单位、雇主要信守承诺,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不仅损害自身信誉,亦涉嫌刑事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劳动者要强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遭遇恶意欠薪时不要慌张,注意留存证据,并积极寻求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通过合法渠道追回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