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香老师和同学们讨论问题。
刘秋香
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历史教师,陈咏英名师工作室成员,多次荣获功勋教师、优秀学科组长、优秀教师等称号。善于钻研业务,多次在历史类刊物上发表文章。
教师教授的是“知”,更应该传“识”。“知”可以让学生明理,“识”是一种能力,一种智慧,可以让学生一生受益,更是一种需要传承的教育精神。教师的言传身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此,我深有体会。毕业多年后,学生也许不会记得我曾经教授的知识,但他会一生记得老师给他们的关爱和力量。
历史教学中有一章内容是专门讲述各国法律文化的,以往我的备课也只是限于教材内容,太多的拓展内容超出教学需要,一般很少涉猎。然而,去年我遇到了一位非常执着的学生,他叫张芃。自从开始教授这一章节的内容后,他总是追着我问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有时候一直追到办公室。张芃的问题完全超出了教材的范围,也并非是高中阶段的知识内容,最初我觉得不能回答上来也很正常,毕竟我只是一名历史老师,又不是大学的法学教授。虽然时常这样自我安慰,可无奈于张芃同学的执着:“老师,您是我认识的最博学的老师,真的不能给我解答一下关于我国的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吗?难道老师不想知道吗?”
老师以超出自己的教学范围,并非是高考所考内容作为不能解答问题的借口,如此这般正确吗? 难道教师仅仅是一名知识的搬运工吗?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自诩工作努力对学生负责的我,面对知识欠缺的问题,却没有拓展知识的意识,没有钻研问题的精神,又怎能称之为“师”?
“答疑解惑”是为师之责,“深耕不辍”是为师之德。十三中实施的激潜教育,也激发了我的求知欲,因此我网购了一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教材。这套教材打开了我的新认知,之前总觉得法律漏洞很多,学习之后才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知识的学习于我而言是全新的,遇到的困难也很多,为了解开这些难题,我开始关注网上的法律“大V”,下载法考学习工具,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的过程使我无比充实,当张芃再次问法律知识的时候,我已然能够顺畅解答。从张芃的眼神中我能看到他的兴奋和对我的钦佩。“老师你参加法考吧,我觉得你肯定能行。”这个孩子又开始鼓励我了,而他的鼓励也让我找不到北了。也许老师跟学生之间的情谊就在于彼此成就吧。因为他的鼓励,也为了证明自己,我准备一战。
真正去备考才觉其中的苦楚,知识好杂,内容太多。我遇到了与学生一样的问题,学了后面忘了前面,时间不够用。知识的学习不能只是零散的点,我必须将他们形成线、面,构建自己的思维体系;“三更灯火五更鸡”成了备考一年来的常规作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努力备考之下,我通过了法考,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备考的过程让我对自己的教学也有了新的理解,对同样努力备考的学生有了换位思考。之后的教学中我将自己的心得传授给他们,在教授学科知识的过程中更加注意从学生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让他们对知识懂原理有体系,帮助他们在浩瀚的知识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
学校非常支持我,组建了法律社团。在社团开课的第一天我告诉学生:“孩子们,我如今能自信地站在讲台上,不仅仅是因为我身上多了一层光环,更重要的是我理解你们对知识的渴望。同时,我也想告诉你们‘天道酬勤’此言不虚。在备考期间我想过放弃,但是最终还是坚持住了,拿下了被称为‘全国第一考’的考试,我并非聪明,只是我肯努力。高考的路上也不平坦,你们面对的高手更多,所以要更努力。很多人失败只是败给了过程。山高只是因为你还在山脚,如今你只管迈步攀登,登顶时刻的喜悦会冲刷掉过往的辛苦,犹如我现在一样,证书拿在手里的时候,留在心里的是自豪,挂在脸上的是微笑。”
“老师,我一定能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实现自己成为法律人的梦;老师我们一定会坚持下去,不负时光……”
我笑着对同学们说:“你们肯定会的,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会向着梦想奔跑。”
内修己身,才能外以安人,作为教师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才能感染学生,才会赢得学生的喝彩,收获更多的精彩。
身教大于言传,让学生以老师为榜样,以老师为骄傲,才能让他们明白坚持的意义,学习研究的乐趣。教师教授的不仅仅是知识,更要有一种研究的精神,唯有如此才能将智慧和能力传播。
作者:衡水市第十三中学 刘秋香
(图片由衡水十三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