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能动履职、司法为民、做好检护民生‘必答题’”主题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占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尤团英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0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0件,经审查,提出抗诉、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裁定再审26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0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60件,均已办结;依法支持起诉27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积极推进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设立“检察为民”工作站,延伸监督服务“触角”,目前全市在保护劳动者、残疾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共设立民事检察工作站23个。建立为民协作机制,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就根治农民工欠薪、保障特定群体等合法权益方面,同劳动保障部门等单位会签协作保障机制文件54份,共同搭建特定群体利益保护检察“防护墙”。探索开展支持农民工“劳动仲裁”工作,从“证据收集+法律规定+保障执行”多维度,加强农村灵活就业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切实起到检察机关“支持”实效。

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在办理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将检察办案与维护、促进经济社会良好健康发展相结合,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开展小微企业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对因长期被拖欠货款而陷入经营无法维系、面临倒闭的企业,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参与庭前调解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依法维权。以支持起诉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新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的诉讼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积极推进检察履职参与社会治理。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积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虚假诉讼、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的检察监督。准确适用调查核实、充分发挥检察和解、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加强类案监督,针对类案反映的问题,通过类案检察建议方式规范司法行为,有效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促进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常态性工作开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畅通和规范办案过程中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对于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精准把握案件矛盾焦点,准确适用法律,同时综合考虑法、理、情,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能动履职意识,“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打好法治组合拳,通过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多重职责,实现由“办理”向“办复”的转变,使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