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王建召,就我市国土绿化、森林城市创建情况进行发布。


今年以来,我市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有效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营造林22.28万亩,占省下达年度任务的178.2%。其中,完成造林绿化3.34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33.6%;完成营林抚育18.94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89.4%。全市森林总量持续增加,森林布局渐趋合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评价标准。衡水市和6个县市分别获得“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领导重视,持续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实地调度推进。各县市区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观摩拉练等多种形式,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市委、市政府将开展国土绿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印发了《衡水市2022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市高标准完成营造林12.5万亩、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创建指标、力争1至2个县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12个村创建成为省级森林乡村的任务目标。对涉及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34项指标逐项分解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衡水市2022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全市以城市城镇绿化、道路河渠绿化、乡镇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四项造林工程为重点,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衡水市村庄绿化提升行动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环村林建设和道路街巷、住宅庭院、小游园等绿化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庄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创建省级森林乡村,全年计划完成村庄绿化提升村80个,新建省级森林乡村12个。


活化机制,激发创森动力。一是创新造林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治“非粮化”和科学绿化的政策要求,全市突出城市城镇绿化、乡镇村庄绿化、道路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造林绿化新重点,通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造林绿化空间的新方法,采取近自然建设的绿化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扩绿提质,科学精准开展造林绿化。二是推行林长制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衡水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明确了各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市双总林长,分管市领导任市副总林长,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任市级林长;健全了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了协作单位和职责,制定了林长会议、考核办法、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工作协调6项配套制度,为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速创建森林城市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督导考核。市、县两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土绿化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市创森办印发了《衡水市2022年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方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成员单位,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户外LED屏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发动;结合“植树节”“爱鸟周”“世界地球日”等生态节点,开展创森志愿行活动,发放宣传页、手提袋万余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主题征文、视频征集、知识竞赛等创森活动和“森林社区”“森林单位”等示范评选活动,广泛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了公众对森林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市委、市政府将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创建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年终按照评分标准打分排队,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