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风云际会的一代儒宗,对我国传统文化气象宏富的样态的形成有着重要的贡献。这主要体现为:执著于文化中国的理想追求;将儒家王道政治理想由空想变为现实;援阴阳五行入儒,系统地建构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天人合一理论体系;对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作了理论阐释,奠定了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设计了文治政府的蓝图。
  
一、文化中国的理想追求
  

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历久不衰的思想传统,即对文化中国的理想追求。 秦王朝的严刑峻法、苛酷政治,是对文化中国理想的反动。汉代的改制更化,崇儒术,重文治,则是对文化中国理想的恢复。其间,董仲舒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这主要表现为对儒家王道理想的弘扬,对夷夏之辨文明史观的坚持,以及对天下一家的儒者情怀的阐发。


(一)儒家王道理想的实践者


王道是儒家平治天下的政治理想,与霸道相对。其具体内容,就文教政治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而言,是以仁义礼乐治天下;就君主对臣民的态度和胸怀而言,是“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


孔孟都是王道政治的大力倡导者,但真正第一次使儒家王道理想变为政治实践,转化为统治阶级的自觉意识的,是董仲舒。


在对武帝的策问中,董仲舒强调:仁义礼乐是治国的工具,要以教化之道正万民,任德而不任刑,要兴太学以养士,举孝廉以补官。在《春秋繁露》一书中,董仲舒反复论述的中心观点,便是王道政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他两次任地方侯王的国相的政治实践中,都是以仁义治国,尊王道反霸道。特别重要的是,董仲舒从社会制度和伦理规范的建设入手,使通过考试而选拔文人学士充实政府官僚系统的制度得以确立;禁止官吏经商,使官商分途;确立了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等等,都是尊王贱霸的具体表现。董仲舒由此开辟了中国古代文治政府的新局面,从而第一次使先秦儒家的王道政治理想由空想变为现实。


(二)夷夏互变的文明史观


重视夷夏之辨,是儒家的思想传统,也是中国古代一个十分重要的文化传统。依儒家的眼光,华夏与夷狄有着文明与野蛮的根本区别,有着文化上的进步与落后的巨大差异。因此,应严格区分夷夏之间的界限,这即是传统的华夷之辨。


董仲舒借《春秋公羊传》阐发自己夷夏互变的文明史观。他认为,《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变的标准,在于你是否符合礼义。晋国不讲礼义,虽属诸夏之国,也“变而为夷狄”;楚国恪守礼义,虽处夷狄之地,却“变而为君子”。夷夏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原因在于,《春秋》之旨是厌恶不任德而任力的人和行为,而喜欢以仁义服人。夷狄与君子之别,关键在于是否行善积德崇义,亦即文化的高下有无。他明确主张,“王者爱及四夷”。这样,董仲舒就通过对传统儒家以仁义为核心的文化意识的弘扬,进一步凸显了夷夏之辨的文化标准及其意义,沟通了夷夏之间在文化心理上的联系。


董仲舒这种夷夏互变的思想,表现于各个方面。比如,他关于春秋242年间诸多大事的评议,关于质文互救互变的思想,关于暴秦速亡和炎汉国政的探讨,都是以儒家王道政治的文化理想为归依的。特别是他为了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而作的一系列创造性工作,更体现了这种夷夏互变的文明史观的思想方向,是其文化中国的理想追求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天下一家的儒者情怀


先秦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视仁爱之心为人生一切活动的基础,并用推己及人之道扩充仁爱之情,贯通人际情感和心理,从而收到天下一家、道一风同的效果。


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这一传统,并且从天人感应的理论角度,进一步拓展了天人合德、天下一家的思想方向。董仲舒从“《春秋》大一统”和“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切入,论证天下本是一家,人人应以同胞手足之情相处。董仲舒在对武帝的第三次策问中,极力论证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主张用儒家思想统一人心,使“民知所从”。在政治上,大一统即统一于君主。他认为,君主是贯通天地人的。“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在董仲舒看来,不仅从“王”字的字形结构可以推导出臣民应统一于君主的结论;而且,根据《春秋》的思想原则,也可以得出同样结论。他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因此,照董仲舒的逻辑,人人应该遵《春秋》大义以行事,循君主之意以顺天,从而体味人人融洽、万物和美、四海一家的意境。


董仲舒强调,天子“为一国主”,“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这个体,是国家臣民社会体制。心与体之间,有逻辑的政治秩序和道德规范:“君臣之礼,若心之与体。心不可以不坚,君不可以不贤,体不可以不顺,臣不可以不忠”。这就好比天地的运行,自有其秩序,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董仲舒的这个心体之喻,从新的角度论证了君臣一体、天人不二的天下一家的观念。


董仲舒所推崇、弘扬的天下一家的儒者情怀,无论对当时的社会发展,还是对后世儒者的文化观念,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对汉代大一统观念的发展,对生机勃勃的汉武帝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对统一的民族心理、民族文化观念的形成,对于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增强,都起了促进作用。
  
二、继往开来的儒学大师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新儒学,较之先秦孔孟儒学,其所谓“新”,主要在于:第一次援阴阳五行入儒,使二者糅合为一,全面系统地建构了天人感应的理论;从社会控制的角度,建立了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奠定了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通过考核,选拔文人学士充实政府机构,规划了文治政府的蓝图。


(一)援阴阳五行入儒的创造性尝试


先秦时期,儒家思想与阴阳家思想是分途发展、各是其说的。孔孟都不以阴阳述学论事。与董仲舒同时代的司马谈,在其《论六家要旨》中,虽然认为阴阳家与儒家都是“务为治者”,但仍确认二者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已故著名当代史学家刘节先生指出:“两汉的儒家决非春秋战国时的儒家,他们原来是阴阳五行家与儒家的结合体。……集大成的是董仲舒。”


董仲舒利用秦汉之际弥漫于全社会的阴阳五行理论,将其纳入儒家的王道政治理论体系之中,成为儒学的理论骨架。董仲舒将阴阳分别赋予天、地、人,通过对阳主阴次的主观设定,推演出一整套宇宙秩序,引导人们归依于各安其位的有序的社会状态,从而实现儒家的大一统的和谐理想。在用阴阳贯通自然与社会,并且类分一切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同时,董仲舒又将五行与阴阳配置,借以说明事物运转的动因、次序和状态,从而从纵横两个方面阐明了天、地、人这个大系统的动态平衡的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


从《汉书·董仲舒传》和《春秋繁露》可以明显看出,阴阳五行思想全面笼罩了董仲舒的理论体系。《汉书·董仲舒传》的思想史价值,主要在于“天人三策”。而“天人三策”的理论核心,是阴阳五行学说。一部《春秋繁露》,共82篇,其中阙文3篇,实存79篇。这79篇中,绝大部分涉及阴阳五行理论,而直接以阴阳名篇的有6篇,以五行名篇的有9篇,二者合计,共15篇。可以说,在儒家系统的思想家中,对阴阳五行的重视,在其著作中采纳贯彻阴阳五行学说之广泛彻底,董仲舒是空前绝后的一位。


董仲舒援阴阳五行理论入儒学体系之中,使儒学获得了新的理论构架,充实了儒学的内容,更新了儒学对社会的调节机制,丰富了儒学的思想范畴,增强了儒学固有的兼容性,从而使儒学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因此,董仲舒的这一工作,是富有创造精神的勇敢而成功的尝试。


(二)天人感应理论的系统建构


天人感应思想,在董仲舒之前即已存在。殷周时代,统治者炮制的粗陋的王权神授理论,固然已蕴含着天人感应的思想因素;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之类的重民轻神观点,也仍然是天人相通、天人互感思想的表现形式。战国末期,《吕氏春秋·应同篇》直接宣扬天人感应。它认为,帝王将兴而天降祥瑞;事物之间,同类相召,同气相合,同声相应。可以说,这些观点是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的思想前导。


从儒家系统来看,思孟学派主张天人合一,认为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这开启了儒家天人感应思想的先河。然而,无论是儒学系统,还是其他各家各派,真正结合现实政治需要,从理论思维高度,全面系统地构筑天人感应理论体系者,是董仲舒。


董仲舒贯通天人关系,既没有停留于殷周时期的宗教式灌输,也没有满足于战国时期思孟学派思诚、尽心、知性进而知天的道德启发,而是根据时代特征,用阴阳连接天人,从事物的内在构成方面,打通了天人感应的渠道。他用阴阳把宇宙间一切事物归并为两类,使其具有结构上的通感质素,进而用阴阳的运行揭示事物的功能,使天人感应理论获得了外在的理论构架,以及内在的心理基础。


董仲舒这个空前系统化的天人感应理论,是时代的产物。它是儒学发展到汉代的理论思维水平的体现;它是大一统国家的政治要求在哲学理论上的折射;它是董仲舒儒学区别于其前辈的重要的理论标志。这个天人感应思想体系,较之先秦孔孟儒学,体现了较强的思辨性,丰富了儒学的内涵,开辟了新的思想方向。同时,它适应了蒸蒸日上的汉代大一统国家的政治需要,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三纲五常伦理规范的理论阐释


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董仲舒是这一原则的倡导者、实践者和理论建设者。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三纲与五常连用,结为一体,成为朝野共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汉代政治生活的大事件,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的大事。


战国后期,儒家代表人物荀子明确论述了君臣、父子、夫妇间的尊卑主从关系,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道是人伦的纲纪,是与天地同始终的永恒真理。这是儒家系统的思想家最早流露出的三纲意识。有趣的是,同处战国后期,但价值准则与儒家截然不同的大法家韩非,表达了更为明确的三纲观念。他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其后,《吕氏春秋·处方》认为:“凡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妇,君臣父子夫妇六者当位,则下不踰节而上不苟为矣,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矣。”《仪礼·丧服》进一步将君、父、夫三者推到“至尊”的地位。


然而,以上诸种关于三纲的论说,毕竟是零星而不系统的,自发而非自觉的,因而未能对社会价值准则起到能动的导向作用。


第一个明确提出三纲概念并从理论上作了论析的,是一代大儒董仲舒。他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但他未直接说明何谓三纲。真正第一次将三纲界定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者,是《礼纬·含文嘉》。东汉班固在其编纂的《白虎通义·三纲六纪》篇转引道:“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但从董仲舒著作来看,已具有非常明确的三纲思想。他不仅认为三纲是王者之道,可求于天,而且宣称:“循三纲之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他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皆以阴阳之间的关系为法则:阳主阴次,阳尊阴卑。而君、父、夫为阳,臣、子、妻为阴,“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这是天理之所在。不仅如此,董仲舒还强调,臣、子、妻分别受命于君、父、夫,“其尊皆天”,“谓受命于天亦可”。这已经从天人关系的角度,利用阴阳理论,将三纲说上升到宇宙秩序的高度,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的稳定和统一,作了精心论证。


与三纲说紧密联系的,是五常之道。孟子曾反复申论仁、义、礼、智四种伦常,董仲舒第一次配之以信,从而形成了五种根本道德准则的一体化。为了论证五常的功用及其相互关系,董仲舒用木、火、土、金、水五行配仁、义、礼、智、信,规定了木仁、火智、土信、金义、水礼的关系,要求依照五行之序、五常之道行事,以求天下大治。


可见,以阴阳论三纲,以五行配五常,三纲五常熔铸为一,服从天人感应的基本原则,纳道德规范于自然秩序之中,以增强其权威性和可接受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为现实政治服务,这正是董仲舒思想的特点和贡献之所在。就此而言,董仲舒对三纲五常的阐述,无论其理论的深刻性,还是体系的严整性,都是前无古人的。


(四)文治政府的总设计师


儒家素来反对以力服人,反对靠暴力进行统治的霸道政治,而主张用仁义管理国家的王道政治。但孔、孟、荀儒家的王道理想,由于不合历史潮流而成为空想。董仲舒由于生逢其时,历史条件的成熟,使他将空想变成了现实。这个王道理想在汉代的现实硕果,便是文治政府的建成。


从总体上看,董仲舒对文治政府的构想是:(1)行仁义,弃诈力,以仁德治国;(2)官商分途,官吏不得经商,商人不得从政;(3)文人主政,政府官吏从才高德茂的士人中选拔;(4)独尊儒学,以学术指导政治;(5)办学校,大规模培养人才;(6)推荐与考试相结合,选拔官吏;(7)重教化,用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加强对社会的内在控制。这些,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可以说,汉以后历代大一统的文治政府,其统治思想和施政策略,都与董仲舒思想密不可分。因此,我认为,董仲舒是汉代也是整个封建时代文治政府的总设计师。


综上可见,董仲舒对于趋善求治的中国文化类型的形成,对于学术与伦理政治相交融的古代文化传统的发展,对于道德理性和民族文化精神的弘扬,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者:李宗桂   编辑:贾亚楠

  
本文原载于《河北学刊》1991年第4期,有删节。李宗桂,中山大学教授,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中国文化概论》课题组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