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6年七年级学位补充登记的通知》,七年级学位网上登记已于6月29日至7月5日完成,但仍有部分学生未能及时登记,补充登记定于7月27日至29日进行。
登记对象为桃城区和衡水高新区中心城区户籍且尚未参与网上登记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手机登录“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本人家庭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全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无房产证的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要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和相关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需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回迁合同(民间契约或协议不作依据)、购房发票;自有宅基建房的,需要提供宅基地证;单位集资房的,需要提供产权单位证明、购房票据;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需要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证明材料;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需要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或父、母独生子女证),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租住房的,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住建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本和本地房产证外,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和本地社会养老保险(2026年8月31日前连续缴纳满两年);外来进城经商人员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法人,2026年8月31日前连续经营满两年)。
户籍在中心城区、小学在外就读或在桃城区各乡镇就读的符合区直学校录取条件、需回区直小升初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办法同上。各小学均设立咨询点,在外就读的学生可就近咨询小升初政策。
凡有意愿到桃城区就读初中、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通过平台上传信息,经审核通过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录取工作(含寄宿制学校报名、录取)。家长须认真阅读通知及平台操作手册,如实上传材料。对伪造材料企图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使用租住房、公寓房等登记入学且选择走读学校就读的,将按照各学校可容纳学位数量实行调剂录取。审核结果将于7月底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家长也可在报名登记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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