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区门家庄乡开展了“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文明风尚”为主题,结合“木兰有约”普法活动和主题文艺演出,将法治宣传与文明实践深度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4日,门家庄乡在堤北桥村举办了“木兰有约”普法宣传活动,旨在结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来自冀州区人民法院码头李法庭负责同志和来自冀州区司法局的“法律明白人”为村民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讲座。宣讲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权益、劳动保障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展开,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互动问答、现场咨询等环节,普法志愿者耐心解答了村民们的法律疑问,帮助他们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意识。现场还为回答问题正确的村民送上了精心准备的小礼品,提高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乡村法治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宣讲结束后,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前往堤北桥村集市进行法治宣传活动。他们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妇女同胞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宣传。


3月5日,门家庄乡还在乡文明实践所举办了“学雷锋 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文艺活动演出。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通过歌舞、戏曲、朗诵等多种艺术形式,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丰硕成果。


文艺演出在舞蹈《学习雷锋好榜样》中拉开帷幕,演员们用优美的舞姿诠释了雷锋精神的内涵。随后,小品《文明新风进万家》以幽默诙谐的方式展现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给乡村带来的新变化,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朗诵《雷锋,你在哪里》则深情回顾了雷锋的感人事迹,激发了在场观众对雷锋精神的崇敬之情。整场演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将文明实践与艺术表演完美融合,让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受到了思想的洗礼。


本次“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活动,通过“木兰有约”普法活动和主题文艺演出,将法治宣传与文明实践有机结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深度融合。门家庄乡将继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正能量,让文明之花在门家庄乡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