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7月12日,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发布《停止衡水桃城中学2023—2024学年度初中招生》公告,依法停止该校2023—2024学年度初中招生。


公告中指出,鉴于衡水桃城中学(初中部)办学行为不规范,学校重大决策违反相关规定,2023年度年检已被定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继续停止衡水桃城中学2023—2024学年度初中招生。


若查实衡水桃城中学存在违规招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罚,绝不姑息。


据了解,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桃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生政策将适时在桃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广大家长不要听信中介机构、不良自媒体的虛假宣传,不信谣、传谣,慎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