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定于3月4日16时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联合会商,预计3月4日起,我省地面受地面低压和均压场影响,风力减弱,升温明显,湿度增大,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我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3月4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