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引导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消除清洁取暖安全隐患,减轻群众取暖负担,衡水市近日印发《衡水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通过设立专项补贴、强化宣传引导、下沉服务指导等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壁挂炉更新2200余台。


据了解,根据国家《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设备超期后热效率下降、使用故障增多,群众用气支出增加,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亟须引导群众更新。


《方案》明确,此次更新范围为2016—2021年由政府主导实施煤改气项目村庄的煤改气用户,自购买使用之日起达到或超过8年判废期限的壁挂炉。省市县设立壁挂炉更新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900元/台,由省市县财政按1:1:1比例分担,每户限补贴1台,设备更新后8年内不再重复享受。专项补贴政策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暂执行至2030年。此次更新采取“先购买、后补贴”形式,在群众购买新壁挂炉后3个月内完成核实统计和专项补贴发放。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大补贴支持力度。


《方案》强调,壁挂炉更新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原则,更新的壁挂炉须符合产品标准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具备3C认证、质量检测报告,同时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零售商品条码,保障产品质量可追溯。


为推动壁挂炉更新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市发展改革委组建专项宣讲队,先后深入安平、饶阳两县开展政策巡回宣传。宣讲队由委业务科室骨干、壁挂炉技术专家、城燃企业业务专家组成,紧扣基层实操需求精准开展靶向培训。此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在冀州区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工作现场培训会,并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专题座谈和实地调研,围绕工作方案落实、部门协同联动、任务分工、服务保障等重点事项进行研究部署。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锚定采暖季时间节点,进一步下沉工作力量,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完善工作举措,统筹用好上级专项资金,做实做细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冬季清洁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