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衡水市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了从“省级示范”到“全国示范”的跨越升级。


依法而治,聚合法治力度。衡水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华北地区“大漏斗”重要指示精神,连续11年开展综合治理,制定《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深层地下水回补、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等6项国家试点,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衡水湖景区晋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制定全省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出台《衡水市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深入实施“个转企”国家级试点,探索推行“免申即办”,实现经营主体快速准营。“交房即交证”改革列入中国改革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循法而行,彰显民生温度。全市5112个村(社区)全部建成综合服务站,实现高频便民服务事项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在全省率先以“五个一”标准开展“法治乡村”创建,创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7个,省级145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域推行“基层党建+信息化+网格化”治理模式,把公共法律服务嵌入网格,群众安全感居全省首位。完成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复议员两个省级试点,93.7%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全国首创府院联合发布纠错案例。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十个严禁”三个清单。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63个,法治为民理念见行见效,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等称号。


尚法以恒,再谋发展高度。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连续6年位于优秀等次,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3年全省第一。衡水市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支点,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的标杆引领作用,持续擦亮“法治”这张城市名片,全面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为衡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讯员:吴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