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 责任 风险”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景州农商银行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省联社、衡水审计中心的工作要求,广开思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举行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3月14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景州农商银行梁集支行联合景县人民法院梁集法庭组成“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小分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启了我行“银行+法院”消保宣传新模式。


主动作为,积极对接。为有效降低金融案件发生、减少电信诈骗对金融消费者的危害,落实消保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梁集支行主动与当地法庭进行沟通,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联合集中宣传活动,此项活动争取到了当地法庭领导的大力支持。


提前准备,周密谋划。为做好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景州农商银行领导高度重视,精心为梁集支行制订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品,并选派精干力量协助梁集支行开展宣传,确保此次活动能够取得预期效果。




联合行动,全面宣传。活动当日,联合宣传小分队在梁集支行营业厅门前摆放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条幅,主动向金融消费者讲解金融知识,宣讲人民币反假知识,预防电信诈骗技巧,远离非法集资,杜绝洗钱等内容。同时法庭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金融案件,并以案说法,告诫群众远离金融案件的高危领域。



通过开展“银行+法院”联合宣传活动,景州农商银行拓宽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渠道,推动了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了金融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受到了当地消费者的高度赞扬,进一步提升了景州农商银行的社会形象。


下一步,景州农商银行将以点代面,不断完善“银行+法院”联合宣传新模式,继续推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周活动,将金融知识送进企业、乡村、门店、集市,不断扩大金融消费者的覆盖面,全面落实我行宣教主体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努力实现优化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活动效果。


作者:马明荣

编辑:王亚雷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