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化,600028SH)茂名石化公司“3·30”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发布。


3月30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2号裂解装置3号炉发生爆炸燃烧,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62.385万元。


7月5日,茂名应急管理局发布调查报告称,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裂解装置生产参数发生异常之后,车间从业人员未能严格执行茂名石化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规定所致。


报告称,综合分析后,未发现茂名石化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报告建议,对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十名人员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分别为裂解车间班长凌某瑞、车间副班长何某浪、副班长陈某鹏等八名车间人员,以及化工部分部经理谭某飞、常务副经理李某。处理结果上报茂名应急管理局。


上述调查报告称,该事故暴露了茂名石化对生产参数异常应急处置不及时、投料复产阶段的操作人员不足、安全风险分析存在不足,对高危行业职工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针对性不强等。


去年至今,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去年3月15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生产厂区的顺丁橡胶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为624.78万元。


同年8月,调查组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称,“3·15”爆炸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主要负责人履行了法定职责,但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橡胶车间当班外操工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多项操作不规范,导致塔内正己烷和丁二烯物料发生大量泄漏 ,最终导致爆炸燃烧。


今年6月8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球罐动力泵泄漏引发火情,造成1人受伤、2人失联。此次事故的调查报告尚未发布。


茂名石化成立于1955年5月,是中国石化大型炼化公司,拥有炼油加工能力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10万吨/年。


茂名主要有两个生产厂区。一是茂名石化炼油分部的炼油生产厂区,占地400公顷,原油加工能力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42套,主要产品有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等品种。


二是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的化工生产厂区,占地300公顷,共拥有主体生产装置19套,年产各种化工产品300万吨,主要产品有苯乙烯、苯、甲苯等品种。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