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我举报我丈夫,他酒后驾车。”6月29日凌晨12时许,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队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的丈夫朱某酒后驾车。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女子提供的地点。经了解得知,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驾驶人朱某便出门了,随后酒后开车回了家,其妻子愤然报警,举报了他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在现场,朱某坚决否认酒后驾车行为,并声称车辆是由代驾开过来的。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证实朱某在撒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朱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他交代,这已是妻子第二次举报他酒后驾驶了。去年7月他就曾被举报酒驾被衡水交警查处。



民警对驾驶人朱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的血样检测结果为148.38mg/100ml,系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吊销朱某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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