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衡水市卫健委获悉,为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诊疗规范,以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结合衡水实际,制定了《衡水市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方案》提出,通过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开展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工作,促进临床诊疗行为更加规范,推动全市医疗质量明显改进、医疗质量控制水平持续提高,实现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等23项指标提高,住院患者平均住院日等5项指标降低。具体指标包括: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高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高急性肺栓塞患者住院期间抗凝治疗率,提高院内心脏骤停患者心肺脏复苏成功率,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评估率,提高非ST段抬高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接受危险分层的比率,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规范预防率,提高患者入院24小时内营养风险筛查率,提高内镜下消化道肿瘤早期检出率,提高住院患者早期康复介入率,提高橡皮障隔离术在根管治疗中使用率,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提高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提高健康体检重要异常结果随访率,提高临床检验项目室间质评参评率,提高免疫组化染色室间质评参评率,提高超声诊断与病理、临床诊断符合率,提高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率,降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生率,提高脑死亡判定自主呼吸激发试验(AT)完成率,提高透析患者肾性贫血控制率,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降低心血管系统疾病并发症发生率,降低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率,降低患者平均住院日,降低门诊患者平均候诊时间。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强化风险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健全质控体系,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合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服务,助力推动健康衡水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医疗质量改进提升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具体协调解决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强化督导检查。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将委托相关市级专业质控中心或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工作进行督导,对提升改进工作懈怠、不积极的给予通报;对医疗质量改进提升目标,效果不显著的,在医院评审、绩效评价、大型医院巡查等相关工作中统筹考虑。


强化信息支撑。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互联网思维,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医院运行、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监管的应用,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力度,逐步实现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各项指标采集实时化、分析反馈自动化,推动医疗质量控制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作者:郭攀攀、杜晓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