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桃城区医保局获悉,桃城区参保城乡居民、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已开始,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实施办法》(衡人社发[2016]16号)规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开展2021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此次申报患者为参加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患有门诊特殊疾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参保职工。值得注意的是,门诊慢性病患者可在桃城区属任一家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治疗所认定慢性病的医药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根据《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衡政规[2018]18号)规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开展桃城区上半年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为,已参加桃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规定病种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持社保卡、《桃城区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可在桃城区任一家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相关药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桃城区参保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申报地址为,庆丰街北头桃城区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庆丰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北行8号公寓)。市民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时需佩戴口罩,并携带本人身份证。通过鉴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自2021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