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一男子因与妻子发生口角借酒消愁,之后竟不顾安全驾车上路,结果被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队民警抓个正着, 弄了个愁上加愁。


当天23时27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富达路设卡检查中,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脸色绯红,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5mg/100ml,驾驶人乔某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样血,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0.0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驾驶人乔某因和妻子吵架心情烦闷,于是借酒消愁。喝完后,借着酒劲,加之心情不好,便冲动驾车上路,结果被查出醉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乔某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同时,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