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8月27日,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339线244公里处,与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车辆损坏,滕某当场受伤,于9月12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滕某在抢救期间因伤势严重,抢救费用较高,已超过交强险限额,其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高昂救治费用。考虑到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武邑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积极协调,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滕某家属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今年2月份,滕某家属成功领取到抢救费66512.15元、24850元丧葬费,缓解了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