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当日,衡水市警方对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数据分析,公布了5大交通事故主因,其中,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醉驾等上榜。



今年以来,衡水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对严重交通违法展开凌厉攻势。截至11月30日,警方累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场纠错54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6000余起、醉酒驾驶2900余起、涉牌涉证6万余起、拼装报废车1400余辆、国省道违法4.7万余起,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4.45%,亡人数下降27.17%,受伤人数下降6.6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79%。


通过对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警方通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责任者驾驶小型客车肇事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高,私用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分别占总数的71.65%、60.24%,其次是驾驶电动车、驾驶摩托车、驾驶重型货车。


二、有6至10年驾龄的驾驶人引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分别占总数的20.6%、18.65%;其次是11至15年驾龄驾驶人、16至20年驾龄驾驶人。


三、侧面碰撞的事故多发,占比高达40.5%,死亡人数占比达35.74%,正面相撞占2.89%、3.24%,追尾碰撞占9.06%、11.91%。


四、在全市交通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中,农村地区道路(含县、乡和其他道路)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50.73%、48.92%,一般城市道路占总数的28.66%、16.5%,国省道占总数的17.83%、32.72%。


五、从肇事时间上分析,8月至9月为事故发生峰值期,发生事故数占全年总事故数的28.32%。从全年看,7时至8时发生事故最多,18时至19时死亡人数最多。



至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警方分析主要有“五大因素”: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同向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醉酒驾驶、其它影响安全行为。由此引发事故和导致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58.64%、58.71%。其中,其它影响安全行为占29.67%,未按规定让行占12.15%,无证驾驶占10.02%,同向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占3.4%,醉酒驾驶占3.34%。


同时,衡水警方也发布了全市事故多发(事故数量大于5起)路段,包括京广线258km至267km段、京广线239km至248km段、京广线313km至322km段、歧银线178km至187km段、保衡线104km至113km段、正港线136kmkm至145段、邢德线154km至163km段、衡井线37km至46km段。提醒市民驾车途经以上事故多发路段时一定谨慎驾驶,降低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