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衡水市改进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1+5系列文件正式出台,这是我市继2017年出台《衡水市招商引资优惠二十条》之后,坚持问题导向,又一次改革尝试,在我市招商史上实现六个突破。
首次成立市级招商工作委员会,从市委、市政府领导层面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结束了招商工作单打独斗局面;首次组建驻外招商专业队伍,在京津雄、长三角、珠三角派驻市级驻外招商办事处,解决了专业招商群龙无首的问题;首次制定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对市级招商引资活动进行系统规范,解决了国内外各种商务活动无标准的问题;首次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解决了县级招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首次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明确认定程序与奖励标准,解决了项目社会引荐人和公职引荐人奖励无依据的问题;首次建立市招商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聘请专业机构依据“3+2”主导产业和“9+5”特色产业制定招商地图,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周期化管理,解决了招商工作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正在进入“由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出现了三个可喜的变化。一是招商力量正在由“行政招商”向“行政招商+全民招商”转变;二是招商方式正在由“活动招商”向“活动招商+专业招商”转变;三是招商重点正在由“单个项目引进”向“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