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衡水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从即日起加强网约车保险协同监管,全力维护网约车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保障经营者、乘客及保险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同时部分网约车出现违规营运、投保信息不实等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事故纠纷时有发生。
通告明确,将严格规范网约车营运行为。对于未在本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却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符合准入标准的车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纳入规范化管理,在未办结前停止营运;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车主则应立即停止营运,并主动注销网约车平台账户,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在网约车保险管理方面,通告要求实际营运车辆投保时,必须严格按“使用性质”如实申报。保险公司将依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营运车辆数据核验信息,并结合核保规则评估风险,合理确定保费。此前按“非营运”性质投保但实际从事营运的车辆,车主应立即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信息变更(批改)手续,并按营运车辆标准重新核定保费。
为提升监管效能,三部门将强化网约车信息共享,通过执法信息抄告、监管数据共享、保险理赔核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和车主隐瞒营运性质投保的行为。对未按要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虚假申报投保信息的车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保险行业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部门提醒,规范经营、诚信投保是网约车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呼吁广大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市网约车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良好秩序,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通讯员 杜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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