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做好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目前全市2.66万余台在用电梯定检率达100%。


推进地方立法工作。2024年9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解决电梯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盲点,压实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乘用人员各方责任,以高质量立法为电梯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维保人员的管理,对全市维保人员证件逐人进行核查确认,录入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完善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功能,实行人脸识别、扫描维保,通过信息化监管,破解虚假维保难题。2024年,该局根据维保质量抽查比对发现的问题,对7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约谈,交办县局立案查处,并举办第二届电梯维保人员大比武,促进维保人员业务提升。


严格使用单位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使用单位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加强电梯隐患排查。2024年,全市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229家次,检查电梯2067台,发现一般问题隐患77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重大问题隐患3项,已整改完毕;拆除非法杂物电梯72台。


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工作。2024年来,全市因困人故障应急救援1384次,解救被困人员2488人,平均到达现场时间为12.2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