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综合施治、精准施策,强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0月31日,衡水市综合指数为4.153,同比下降3.3%,全省排名正数第4。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敬介绍,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研究制定《衡水市202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谋划制定了7个方面29项具体措施,有序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强化臭氧污染治理。组织谋划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项目289个。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健全14类扬尘源责任清单台账,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完善销售、使用、检验、维修等全流程管控,多措并举促进移动源污染减排。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差异化管理,对36个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绩效评级范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A级及引领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B级企业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扰动。目前,我市共有202家企业被认定为A、B级及引领性企业。406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豁免保障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打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线上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精准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智慧环保、远程执法等多种执法监管手段,筛查、研判异常数据,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时效性,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见习记者董政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