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华 解晓琳 翟姗姗)4月18日,枣强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以及司法局、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走进县第六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活动中,政协委员法律宣讲团成员田文领结合学校实际,从内容要点、重要意义等方面,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教育引导青少年通过读书、参观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等方式,赓续红色血脉,增强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让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成为每个学子的自觉行动。


  县第六中学学生陈子萱说:“今天宣讲活动让我感触颇深,我明白了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今后,我一定发奋图强,成为国之栋梁。”


  宣讲结束后,广大师生和政协委员纷纷在爱国主义宣传横幅上郑重签名。政协委员还为学生代表发放了法律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