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和有关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草案);听取了衡水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仲裁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燃气设施管理与维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外事工作服务全市对外开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就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的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