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我市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居民可通过“河北税务”APP自行申报缴纳。


据悉,为加快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按照《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市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征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运到垃圾综合处理厂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交纳的服务费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该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缴费平台已开通。居民可通过“河北税务”APP自行申报缴纳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应纳36元/户/年(3元/户/月),按年征收。对于未及时缴纳或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原建设部157号令,对个人可处以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编辑:杜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