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从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命名衡水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为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并于2018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衡水市位列其中。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2021年4月联合对衡水市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进行了验收。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衡水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并决定命名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衡水市委、市政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秉持“生态衡水、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全方位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积极发展新举措与新模式,加快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协会+企业”三螺旋互动关系,政府部门协调联动、企业强强联合、物流商贸一体化运作特色显著,成功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衡水模式”,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构建大型公共货运枢纽,优化城市内共同配送节点网络和末端配送站点,初步形成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已建成2个物流园区、4个公共配送中心、65个末端共同配送站。物流园区能够实现甩挂运输与末端城市共同配送有机衔接,公共配送中心具备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末端共同配送站能够提供停靠、装卸、分拣等服务,满足社区、高校、商务区等末端商品配送需求,为百余家客户提供共同仓储和共同配送服务。


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关于制定城市绿色货运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设立绿色货运示范区,对主城区范围内从事物流配送、统一外观标识的新能源车辆实行便利通行政策,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到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目前,衡水市新增纯电动车605辆,新增数量占初期新能源车保有量的587.38%,占建设期内全部新增和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90.7%。配套充电桩273个,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与充电桩比值达2.59:1,充分发挥了新能源车推广应用主力军的作用。在中心城区为新能源配送车辆设置专用停车泊位。配套建设冷藏保温车162辆,占全部城市配送车辆保有量的6.65%。


选取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推广共同配送模式,目前,中心城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达79.5%。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凸显,城市配送成本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16.67%,城市配送车辆利用率较示范建设期初提高35.21%,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较示范建设初期降低6.04%。此外,搭建了城市货运配送信息监管平台,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车辆监管、交通引导、数据分析等基本服务。目前,该市政府监管信息平台已与部级平台实现对接。


记者:张洪宁 

通讯员:孙铱璠 李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