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在全国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秉承“生态衡水、绿色发展”的理念,全方位精心策划,采取有力举措,成功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衡水模式”。



示范工程创建以来,我市出台城市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主体企业开展考核评估。通行停靠政策陆续出台,设立绿色货运示范区,对主城区范围内从事物流配送、统一外观标识的新能源车辆实行便利通行政策,对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到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激励机制的不断建立健全,引导和规范创建工作集约高效推进。



从创建初期至今,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21万元。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直部门,企业协会之间通力配合,主动担当。在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运营、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站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基础建设水平,完善配套措施。目前,全市已建成2个物流园区、4个公共配送中心和65个末端共同配送站,初步形成“2465”总格局,新增新能源纯电动车605辆,并配套完善新能源配送车辆停靠设施和充电桩(站)建设。



推进“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积极筹措资金购置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和冷藏保温车,并选取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推广共同配送模式。城市配送成本较示范建设初期降低16.67%,城市配送车辆利用率较示范建设初期提高35.21%,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较示范建设初期降低6.04%。


我市积极搭建城市货运配送监管信息平台,能够满足政府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绩效考核以及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车辆监管、交通引导、数据分析等基本服务。我市绿色货运配送已经能够实现货物在途实时监控,达到安全准时配送标准。


疫情期间,我市示范工程参与创建企业一直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捐款捐物,主动提供新能源车辆,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我市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和医疗防控物资的城市配送提供坚强的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