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深秋的北京,清风阵阵。人民大会堂,来自全国各条战线、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近2000名代表,用热烈掌声迎接党的十三大胜利召开。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资料图片)


党的十三大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这次大会的突出贡献之一,在于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对我国所处历史阶段作出科学回答,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果断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坚持走自己的路,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党在深刻分析基本国情、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作出明确回答。


1979年,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初步表达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都重申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


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这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他强调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


党的十三大提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大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的新经验,指出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大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出系统阐释,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