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酒驾醉驾是男驾驶人的“专利”,交警不查女驾驶人。3月16日,衡水市故城交警大队民警就查获一起女驾驶人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严处。


当日21时许,执勤民警在郑口镇体育街王园子村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距离检查点20米左右突然靠边停车,顿觉可疑,遂上前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民警走近一看,驾驶人是一名女子,经酒精排查仪检测,排查仪瞬间爆闪,提示其有酒驾嫌疑。被要求下车进一步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驾驶人刘某,多次中断吹气,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意图躲避查处。经过民警多次劝解才完成检测,结果为145mg/100ml,刘某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的样血检测结果为129.99mg/100ml,已构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依法对刘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因已涉嫌危险驾驶罪,3月18日刘某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