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可还是明知故犯,我错了。”近日,醉驾司机张某被衡水市故城交警大队民警查处,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当晚8时30分许,在郑口镇体育街泰兴镇村路段,故城交警大队民警对小轿车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排查时,排查仪瞬间爆闪。民警立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159mg/100ml。随后的抽血送检结果为168.96mg/100ml,张某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照法律规定,张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据了解,持有A2驾驶证的张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此次因醉驾被抓,张某非常后悔,坦言自己当年考取A2类驾驶证很不容易,如今被吊销不能开车,只能将车卖了,“损失实在太大了!”


3月11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