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故城县一男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日17时许,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郑口镇顺达路一台球厅门口发生车辆碰撞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右前方与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左侧发生碰撞。经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其中白色越野车驾驶人贾某说话吞吞吐吐,含糊不清,一会说“车是自己找代驾停这的”,一会又说“记不清车怎么停这的了”,呈现明显醉酒状态。



民警通过调取该台球厅门口的监控视频发现,15时11分,白色越野车驶入事发地,撞上停在原地的黑色小轿车尾部后,倒车时与黑色小轿车侧面发生碰撞,随后停在原地。白色越野车驾驶人下车后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台球厅。在视频证据面前,贾某不得不承认自己中午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检测,其中贾某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另一方驾驶人检测结果为0 mg/100ml,贾某已涉嫌醉驾。随后贾某的血液检测结果为213.6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贾某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此事故经故城交警大队调查认定:驾驶人贾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