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队赵桥镇交警中队在乡镇辖区夜查酒醉驾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驾违法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当日21时许,民警检查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显示为128mg/100ml,李某涉嫌醉酒驾驶。当民警问“喝了多少”,李某声称自己“只喝了一杯”。“一杯酒就醉驾了?”面对民警,李某嬉皮笑脸:“一大杯,一大杯。”他自知逃不掉了,忙着跟民警套起近乎:“都是武邑的,别这样,给次机会吧!”
随后的血样检测结果为183.68mg/100ml,李某已经构成醉酒驾驶。经了解,李某当晚与朋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酒足饭饱后觉得走农村道路而且离家又近,不会遇到民警,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当场查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李某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