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热食品因其食用方便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近日,有报道称,湖南湘潭一位大叔在动车上因操作错误,导致自热火锅爆炸溢出。

 

实际上,这类事件此前曾多次发生。为规避风险,不少地方开始在动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中禁止或不建议携带自热食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期也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食用自热食品时要谨慎注意,避免在密闭空间内食用。

 

曾多次发生爆炸事件

 

自热食品能随时随地食用主要在于其自带的发热包,发热包中的材料一般是铝粉、焦炭粉、活性炭、盐、生石灰等,遇水会产生较大热量,可对食材加热。但由于热量较大,同时也存在较大风险。

 

近年来,因食用自热食品导致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今年12月4日,湖南湘潭一位大叔在动车上吃自热火锅,因不会操作,便把自热包撕开扔进火锅中,导致锅内煮沸炸开,场面狼藉。和这位湘潭大叔犯同一错误的还有山东聊城的一位市民,今年10月28日,这位市民在吃自热小火锅时,也将发热包拆开倒入盒中加水,3分钟后发生爆炸。

 

2019年9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热时,倒完水后怕不够热,在自热火锅盒盖上加了个盖子,结果爆炸,溅出的汤汁致右眼受伤;2017年3月22日,一位成都小伙在家吃自热火锅时将火锅放在了玻璃桌上,结果玻璃桌被炸碎。

 

食品工程师曾秋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自热食品外包装说明上可见,发热包中多含氧化钙(生石灰主要成分)和铝粉,这两者遇水会释放出易燃气体氢气,如果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4.0%~75.6%之间,哪怕遇到一点静电火花都会爆炸。“也就是说,在密闭空间吃自热食品,风险会很大。”

 

多地铁路航空“禁止”自热食品

 

因为安全事故频发,不少地区开始在动车、高铁等交通工具中禁止或“不建议”携带自热食品,并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

 

2019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在福建和四川,虽然没有明确禁带自热食品乘高铁,但两地分别于2018、2019年发布规定,对“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这类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予以禁止。

 

此外,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微信在2019年6月初发布的《带这些东西上火车,可能会被没收》一文中提到,自热食品在加热时,温度较高容易发生意外,因此建议不要携带或小心食用。

 

而在飞机上,自热食品也是不受欢迎的食物,2019年8月5日,新京报记者曾致电首都机场客服热线,客服明确表示,自热食品里的自燃包有易燃成分,是过不了安检的,托运也需要把自燃包丢弃后才行。另据媒体报道,在南宁机场安检站一直有温馨提示称“根据TI、DGR等航空运输标准规定,自热食品属航空危险品4.2项中的一种,如在机上发生化学反应将危及飞行安全。”

 

尽量避免密闭空间内食用

 

为规避风险,保护消费者安全,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一篇名为《食用“自热火锅”要注意这6点,否则很危险》的文章。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应避免在密闭或狭小空间内食用自热火锅,防止加热时产生氢气,聚积过量达到爆炸临界点,引发爆燃事故。

 

同时,自热火锅勿放在不耐高温的桌面上,以免加热时底部高温导致玻璃碎裂或损坏桌面;一定要打开自热火锅盖上的透气孔,并注意观察是否有气排出,以免盒内压力过大造成爆炸事故;要选择适宜的就餐环境,尽量将自热火锅放平后再去使用,严禁倾斜,以防止其内部含有化学物质的热水溢出;妥善处理食用垃圾,尤其是自热火锅发热包使用后,建议先冷却再处理,不能堆积或与水接触,以防其遇到火源引发爆燃。

 

此外,注意以自热火锅发热包必须加入凉水。“自热火锅的热量来源于发热包中的生石灰、活性炭、铁粉、铝粉等成分,在与水接触后释放的热量升温可达150摄氏度以上,如果自热火锅添加热水,发热包就很容易爆炸,所以只能往自热火锅中加注凉水,而且一定要完全淹没发热包。”

 

 编辑:  刘燕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自热食品操作不当会爆炸,应避免密闭空间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