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从衡水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实施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没有住院病历或通过住院病历不能认定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患者,10月9日开始,可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市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没有住院病历或通过住院病历不能认定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可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engshuiyibao.cn)或到市民中心医保相关窗口领取《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按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据实填写。随后,连同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病历等资料交到单位,由单位统一组织报送。


市医保局根据申报情况,指定检查医院,组织申报人员体检,检查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检查结果由市医保机构统一领取。通过鉴定的参保职工,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18—2157732。